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4月23日,井研县人民法院与五通桥区人民法院举行了签约仪式,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建茫溪河流域“纽扣法庭”的备忘录》,联合制定了《关于共建茫溪河流域“纽扣法庭”的实施意见》。
两地法院以茫溪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为“契合点”,依托井研法院马踏人民法庭和五通桥区金山人民法庭,共同搭建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推动全省法院第一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精神在井研、五通两地不断深化实践。井研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刚,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会上,两地法院围绕环资团队建设、环资案件公益诉讼、“纽扣法庭”共建、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品牌打造等内容展开了交流讨论并形成共识,明确两地法院将破除区域限制和克服地方保护,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环境资源审判协作。通过共同建立茫溪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深化井研、五通两院共同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融合,让人民法庭如同系在茫溪河上的“纽扣”,将环境司法保护从单一分散、地缘联系、临时随机的合作向系统整体、制度协作、常态规范的合作转变,以“纽扣”凝聚司法合力,形成“纽带”联动机制,共筑茫溪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随后,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金山人民法庭,详细了解了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在护航产业发展、助力中国绿色硅谷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先进经验。 双方表示,井研、五通两地法院将以本次共建为契机,加强沟通协作,以“纽扣”衔接、助“纽带”联动,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形成环境资源审判“新合力”,为茫溪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