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高梁镇方家沟二十余位村民到庭旁听。
曾某顺受雇于内江市某某种植专业合作社,郭某系从事无人机施肥等业务的经营者兼无人机操作员,2022年度郭某承包了内江市某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施肥业务。2022年6月13日,郭某在操作无人机施肥时,因故障无人机坠落,将在合作社田间除草的曾某顺砸伤,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内江市某某种植专业合作社、郭某、曾某顺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曾某顺于2023年2月15日向东兴区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中,法官对原被告进行了法律解释与说明,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郭某所有的无人机在实施施肥任务时因故障坠落是本次侵权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被告郭某承担主要责任,即90%的责任;被告内江市某某种植专业合作社未尽到管理责任,承担次要责任,即10%的责任。庭审结束后,法官对侵权纠纷涉及的相关法律进行了讲解。现场旁听村民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和法官普法,提高了法律意识。
东兴区法院下一步将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把法庭开在田间地头、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真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