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威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开庭审理张某、朱某、陈某龙、何某刚、刘某涛、王某明、夏某军等14起危险驾驶案,庭审仅用两个小时,并当庭宣判, 1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
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仔细审阅案卷材料,认真研究案情,充分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轻微刑事案件统筹集中开庭、简化审理,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升了审判质效。
轻刑快处有利于及时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也有利于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的时间,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
此次集中开庭审理是威远县法院扎实推进繁简分流工作的生动实践,也是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落实刑事速裁工作机制的务实举措,有力破解了分散办案效率不高难题,公正高效办理醉驾类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真正实现了类案专业解决、简案快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