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东坡法院执行局干警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履行职责,顺利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切实让当事双方感受到执行温度。
3月24日,执行干警将刘某拘传至法院后,刘某向其父母承诺一定积极履行赡养费,东坡法院在对刘某作出罚款决定后,刘某承诺3月31日向其父母履行相应的赡养费。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李某某均已年过八旬。2023年2月,二申请执行人手持2009年法院作出的生效调解书,申请法院执行其女刘某,要求刘某支付2012年至2023年的赡养费用。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李某某有多名子女,其中被执行人刘某与其原生家庭多年以来存在隔阂,刘某并非不愿承担赡养费,因种种家庭矛盾一直未能按时支付。执行法官通过多方了解,核算申请执行人多年以来的医疗费用,了解到刘某从2015年始确实未履行赡养义务。经过双方确认,被执行人刘某按照规定日期自愿履行了生效调解书中2015年以来的全部赡养费用共计近50000元。
虽然案件已执行结束,但案件反映出的多年家庭积怨还存在,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执行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向两位八旬老人表达了被执行人刘某一直以来作为家中二女,上有姐姐下有妹妹,一直不受父母重视,觉得十分委屈,也很想让父母给机会让其主动尽孝的心愿。同时也向被执行人刘某表达了其父母希望她多关心两位老人的身体,常看望老人的意愿,双方均感谢法院积极主动化解两方由来已久的家庭矛盾。
一直以来,东坡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惠民有感”的执行理念,主动延伸职能,切实抓好“司法服务民生”。 下一步,东坡法院还将继续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用足用活执行手段,提升执行质效,进一步抓好新时代能动司法基础工作,做实法治,维护司法公正。
(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