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乐山市中区婚姻家庭•少年家事人民调解员聘任仪式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海棠人民法庭举行。仪式为10名人民调解员颁发聘任证书,并开展相关培训。
据了解,受聘的10名人民调解员来自社会各界,有律师、村(社区)工作者、社会热心人士等,均经历层层筛选。“被聘为人民调解员,我深感荣幸。”婚姻家事人民调解员闵志均是市中区剑峰镇桂花村党支部书记,他表示,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自己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据悉,2021年起,市中区人民法院“海棠花开·融e嘉”婚姻家事品牌在诉讼内的家事案件引入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员先做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法官二次调解,这种柔性化解的处理方式对家事案件中婚姻家庭关系的修复和处理具有正面意义。
“今年,我们将人民调解延伸到诉外,人民调解员不只是参与调解进入法院的诉讼案件,而且还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的当事人进行婚姻家庭问题辅导。”市中区人民法院海棠人民法庭副庭长敖勤表示,希望通过人民调解的力量,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帮助当事人建立和谐温馨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提升市中区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助力平安乐山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市中区人民法院“海棠花开·融e 嘉”婚姻家事品牌建立了当事人自选人民调解员的制度,即进入诉讼的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在立案时可以自选人民调解员来帮助自己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根据人民调解员的案件调解效果,市中区婚姻调解委员会评选出婚姻家事类金牌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