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天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兴业乡政府财政所工作人员米飞挪用公款一案公开审理,被告人米飞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以及天全县检察院财务人员参加观摩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向法庭分组出示被告人米飞利用管理辖区内10个村12个银行账户、票据等职务便利,多次以转账或取现金的方式挪用公款共计373.978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和日常消费,其中挪用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专户中的扶贫款34万元的犯罪事实及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同时,公诉人结合被告人米飞的工作经历、犯罪行为释法说理,向观摩庭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警示大家远离网络赌博,摒弃侥幸、放纵等错误思想,自觉抵制涉网涉赌歪风,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高尚情操。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旁听活动是一堂直抵心灵的廉政警示教育课,以后要时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