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蔺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到古蔺县二郎镇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吕某某因不服二郎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拆除其房屋的行政决定,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决定。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吕某某年纪较大,且因疾病导致行动不便,到法院参加庭审活动确有困难。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决定在吕某某家中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前,法院干警和当地村民一道,摆放好桌子,板凳,挂好国徽,拉起横幅,搭建起一个简易而不失严肃的庭审现场。
随着一声法槌声响起,承办法官宣布开庭,庭审活动井然有序地进行着。
庭审过程中,法官有序控制庭审节奏,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详细调查了解案件事实。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虽然简易,但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这种形式彰显了法律的庄严,也展现了司法的温度。
接下来,古蔺法院将坚持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迈出步子,俯下身子,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用实际行动缩短司法服务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文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