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位农民工给彭山法院送上了“一心一意为百姓 司法救助解民忧”的锦旗,感谢法院在他们讨薪案遇到执行困难后,为其办理了司法救助,解其生活上的燃眉之忧。
周某贤等八人因徐某艳欠劳务费,多次催收未付,诉至彭山法院。经彭山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徐某艳并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支付周某贤等人劳务费,周某贤等八人遂向彭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徐某艳名下税务、工商、车辆、证券、银行、网络资金登记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债务纠纷多,无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信息,名下财产均因已被先行查封等原因暂时无法处置,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徐某艳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出现“执行不能”困局。
承办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均为农民工,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依靠打零工,收入本就不高,部分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未执行到款项,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执行法官遂主动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并积极帮助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手续。最终,申请司法救助的农民工在办理完成司法救助领款手续后,向承办法官和救助法官赠送了锦旗。
民生福祉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彭山法院将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新途径,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帮助当事人解困纾难,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传递司法温暖,努力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程 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