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微信账户和银行账户,成功执行到位一起抚养费纠纷。
魏某向叙永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其母亲刘某抚养费纠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刘某,使得执行难度增大。但是,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断努力,终于在冻结被执行人微信账户和银行账户后,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履行抚养义务。
据了解,魏某父亲魏某某与母刘某于2006年生育魏某,但因夫妻双方性格不和,于2014年离婚,约定魏某随父亲魏某某生活,母亲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但离婚后刘某并未按照约定按时支付魏某的抚养费。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魏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为倒逼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履行,执行法官及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微信、银行账户。在发现自己的微信、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使用后,被执行人刘某意识到逃避不适办法,主动到法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唐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