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用夜晚休息时间,高效及时交付拍卖标的物获当事人点赞。
泸州泸特酒业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永县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叙永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但被告泸州泸特酒业有限公司仍未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永县支行遂向叙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泸州泸特酒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489吨原酒进行评估拍卖,并于2023年3月4日、3月24日分别对上述原酒进行公开拍卖。2023年3月25日,案外人以202万余元的最高价竞得上述原酒。
因拍卖标的物存放的仓库位于泸县某乡镇上,乡镇道路较窄,酒罐车只能选择车流量小时才能进入场镇,考虑到买受人急于将竞买的原酒运走售卖,叙永县人民法院决定连夜对上述原酒进行交付。2023年3月30日,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赶赴交付现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清点交付,历经两天一夜,用酒罐车运输15趟,最终顺利将全部拍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
近年来,叙永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落实司法效率再提速,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依法、快速、安全将拍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黄勇 吴雨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