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开信与被执行人郭树良、苏宁合同纠纷一案中,向被执行人郭树良、苏宁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郭树良偿还申请执行人投资款及资金占用损失共计3518万元和违约损失费,被执行人苏宁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履行,现申请执行人王开信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规定,决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郭树良、苏宁的财产线索和下落情况。即日起,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郭树良、苏宁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查实并促使该案执行到位的,举报人获得下列相应的悬赏金。
【被悬赏人】
郭树良,男,生于1962年6月24日,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371号1栋501号,公民身份号码:132924196206242573。
苏宁,男,生于1983年6月26日,汉族,住天津市河东区虎丘路格调竹境花园10号楼1门2902号,公民身份号码:130981198306262031。
【悬赏期限】
一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自2023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6日止)。
【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人民法院查实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2%。提供被执行人郭树良下落,协助人民法院实施司法拘留或公安部门实施刑事拘留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举报电话】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830-311230、3111530(工作时间),15881401613(非工作时间)。联系人:李法官、杨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