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筠连县法院大雪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彩礼返还引发的纠纷,圆满化解了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
2021年6月,苏某(男)与周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2022年初,按照当地风俗,苏某支付了周某父母彩礼88000元,苏某为周某购买“三金”支付了4939元,并按照周某要求支付亲属红包、礼钱12800元。苏某与周某举行婚礼后开始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并于 2022年6月开始分居生活。之后,苏某与周某为彩礼及“三金”等返还的问题多次协商未果,苏某遂将周某及其父母诉至筠连县法院,要求返还彩礼、“三金”及红包礼钱共计105739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到法院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之初,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就返还彩礼的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遂采取背对背调解、面对面释法的方式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让双方换位思考逐渐减少分歧。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及其父母于领取调解书的当日返还苏某彩礼53800元。案结事了后,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由衷感谢。
(张新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