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阳及执行局、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审管办、司法调解中心、立案庭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和内江市保护市场主体和股东权益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四川日报、四川法治报、消费质量报、四川新闻网、封面新闻、内江日报、内江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派出记者采访报道。
发布会上,张阳指出,近年来,受国际国内多重影响,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优化营商环境业已成为保护市场主体、激活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的关键之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市中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牵头负责了“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三项优化营商环境一级指标,是内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力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让企业和企业家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更加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潜心发展。
张阳强调,为进一步优化内江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市中院结合自身实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类市场主体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发了“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从优化涉企诉讼服务、推进涉企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开展多元解纷、强化企业信用保护、提升破产案件质效、支持推动依法行政、增强“企法”联动交流、开展涉企案件专项回访等是个方面回应市场主体诉求,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安排在内江法院取得更优成效提供了精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与会新闻媒体记者围绕“十条措施”和典型案例中涉及的“预重整”制度、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24小时自助法院建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企业信用修复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与会同志一一现场作答。(顾 勋 四川法制网 高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