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儿历来都是生性温顺的动物,但是,近日在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新安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一件民事案件却让这些“小羊们”身陷赔偿“漩涡”,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2022年,被告拉某在放羊时因一时疏忽,导致自家羊群将六户人家养殖的林木药材全部吃掉。六户人家考虑到双方是多年的邻居,想找其协商解决,但拉某不同意六户人家提出的赔偿金额,觉得损害赔偿金额没有那么高,并且认为自家羊群虽然闯入而且羊是动物,它们没有认知能力,自己也管不了,双方在受损和赔偿上难以达成共识,最终六户人家来到法庭要求法官进行调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屏山县人民法院新安法庭了解这一案件后,承办法官一行旋即抵达夏溪乡,步行70分钟前往受损林木所在的树林里,现场随处可见被羊群啃食、践踏的痕迹,承办法官联系当事人到场后,详细了解有关情况,经过仔细分析案情,对当事人拉某进行释法说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告知当事人拉某作为羊群饲养人或管理人,因个人疏忽导致羊群损害林木药材造成的损害,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承办法官以“情”为入导,以“法”为依据,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耐心细致地劝导,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同意待评估定损后再进行赔偿,为下一步的纠纷解决打好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