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司法不该对蛮横的“老赖”太客气。就算被执行人一时履行义务确有困难,需要宽限时日,也应依法向执行法院做出履行义务的承诺或保证。当温柔的调解手段不见效,被执行人又藐视司法权威时,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近日,屏山法院将被执行人梁某传唤到案,在耐心细致的法律法规宣讲后仍未见效,当即决定对这名固执的“老赖”二案司法拘留共二十八日。
基本案情:梁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分别与彭某、成都某贸易有限公司达成民事调解,确认差欠彭某5万元,差欠成都某贸易公司50万元。调解确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梁某未主动按期履行义务,导致两案进入强制执行。执行阶段,二申请人选择再次信任梁某达成执行和解,但梁某依旧没有按照和解分期履行协议守信履约。
当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渠道将梁某传唤到案后,梁某丝毫没有主动履行的迹象。通过询问得知梁某近两年在从事运输行业,且与前妻生育之子随前妻生活,但在宜宾某高档私立学校读书。梁某表示自己每月负担2000元抚养费,已无还款能力,表示自己先想办法付申请人几千元,随后慢慢挣钱还。
为严厉打击梁某极不守信行为,攻破其“拖、赖”的顽固抵抗思想,执行法官扣押查看梁某手机发现其在2022年微信支出80余万元,且在问询期间,梁某手机多次来电,执行法官随即与来电人通话并开启免提录音,通话内容多为来电人请示梁某如何处理生意上的事,如何支付钱款等事项。梁某眼见自己谎言不攻自破,经执行法官普法教育、政策攻心,其请求法官将手机归还于他,表示愿意积极筹钱。
鉴于前期与梁某多次打交道的经验,为防止梁某趁筹钱的机会删掉证明其具有履行能力的通话证据,执行法官将通话录音在梁某手机进行了备份。随后,执行法官将手机交给梁某让其打电话筹钱。在使用手机期间,梁某非但没有积极凑钱,反而自作聪明偷偷删除手机上的录音 APP 。执行法官将手机再次扣押后,第一时间点击查看录音 APP程序,发现已被删除,遂即询问梁某,其拒不认账。事实上,梁某这个“企图销毁录音证据”的愚蠢行为早被执行法官“留一手”,在铁的事实证据面前,其改口承认是自己删掉了。最终,针对梁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行为,屏山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梁某悔不当初。
后续跟进:在被拘留期间,其亲属主动联系法院,已将差欠彭某的货款全部履行完毕。针对差欠成都某贸易有限公司的货款,已履行部分义务,法院提前解除了对梁某的拘留措施。之后,经执行法官主持协调,其前妻用个人名下房屋作担保与成都某贸易有限公司达成新的和解协议。屏山法院针对梁某执行过程中的不如实申报财产、隐匿转移财产、当场销毁涉案证据等行为,再对其罚款一万元,梁某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并认错悔错,表示接下来一定按照新的协议按期履行义务。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保障胜诉当事人利益,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一环,被执行人唯有主动配合,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任何逃避执行、对抗执行的行为,最终都会遭受法律的严厉打击。
(邓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