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村、组干部及当事人亲戚到大乘镇京坪村巡回调解兄弟之间相邻纠纷案,拆掉了两家相邻的“堵心墙”,修复了结怨多年的兄弟关系,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弘扬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原告周某明与被告周某军为同胞兄弟关系,两家房屋相邻,因处理不好相邻关系,原告周某明在与弟弟周某军相邻的院坝砌起一道隔离墙断绝往来。本以为修建隔离墙可以缓和矛盾,但双方为墙体位置是否越界、带来出行不便等问题引发更多矛盾,成为两家最为烦恼的“堵心墙”,周某军破坏了部分墙体,为此周某明连带排水、通风采光、林地纠纷等诸多问题诉讼到法院。考虑诸多问题中,“堵心墙”是双方最大的矛盾焦点,3月22日,屏山法院联合检察院及基层干部到现场查看,重点先行解决隔离墙问题,做经过3个多小时工作,双方对拆除墙体及清理墙体附近杂物有共识,但因其他相邻纠纷问题交织,双方情绪一时难以疏导,未达成协议。
法官综合全案情况,认为双方矛盾纠纷较多,积怨一时难以消除,如果简单判决谁胜谁负不利于解决矛盾,甚至还有可能激化。为彻底解决双方纠纷,承办法官考虑正值春耕之际,决定再次上门解决两家纠纷,法院、检察院及基层干部分别再次劝说双方尊重兄弟情分,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最终原告同意拆除了两家相邻的墙体,被告积极配合搬墙体之间的杂物,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即拆除并推到“堵心墙”,随后就相邻排水、通风采光、同意打通入户通道等问题达成协议。应双方要求,法官查看了林地争议现场,因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共识,且土地权属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诉范围,双方暂时搁置争议。两家20余年的矛盾纠纷基本得到解决,法官、检察官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丁如林 周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