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法律监督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保证执行活动公开透明,促进公正、高效执行,3月28日,九龙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一起执行案件案涉车辆查封、扣押过程。
在四川某公司与九龙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九龙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公司名下有车辆,遂对案涉车辆进行了查封。被执行公司相关负责人以车辆下落不明为由,相互推诿,迟迟不交付已查封车辆。执行干警通过多方调查,掌握车辆线索后,向被执行公司发出《限期交付财产通知书》,并告知如不配合法院执行,将依法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被执行公司相关负责人迫于执行威慑力,最终按照通知要求时限向法院交付了案涉车辆。执行干警依法对该案三辆案涉车辆进行了集中扣押,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申请执行人代表现场见证查封、扣押全过程。
参与现场见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法院全力查控案涉财产,突出了执行强制性,执行措施有力高效,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执行行为规范文明,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小云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