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走进双谊镇罗嘴村,现场勘查并巡回审理一起土地经营权纠纷案。
廖某某、赵某某均系罗嘴村村民,两家承包土地相邻。廖某某认为赵某某侵占其田边一块土地,并损毁其种植的蔬菜。赵某某认为该块土地系其所有,是廖某某实际侵占。双方各执一词,酿成纠纷。经镇村组织调解未果,廖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赵某某退还侵占的土地并赔偿损失。
当天,法官一行来到案涉争议土地开展现场勘查,查阅双方土地边界相关依据,听取原被告以及村社干部、附近村民的陈述。随后,法官一行在该村村民聚居点设立巡回法庭,就地审理此案。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法庭认为,该案涉及土地权属和边界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依法作出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庭审结束后,法官开展了判后答疑,充分释明案涉法律关系,说明法庭驳回原告起诉的依据和理由,向该村村委会负责人、双方当事人提出了纠纷解决方案,希望原被告双方理性平和、依法依规解决纠纷。
该村村委会负责人及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将按照法官提出的方案,依据原被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载内容,邀请专业机构测绘确定边界后,再行协商解决。
(肖必春 田明曜 彭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