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执行不能”知晓率,争取广大群众支持法院执行工作,近日,雷波县人民法院通过LED屏滚动播放“执行不能”动画宣传普及执行知识,引导群众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在办案过程中,常有申请人这样问:我官司都赢了,你们执行局为什么不能把钱给我追回来,你们若是给我追不到钱,那我打官司来做什么?要执行局来做什么?执行员对此已是屡见不鲜,其实不是执行员怠于履行职责,执行员已通过线上的网络查询、线下的不动产查询、走访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会等方式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是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导致执行进入了无法完全执行完毕的困局。而“执行难”是指具备执行条件,但由于一系列原因导致执行推进困难,通过解决这些外部因素是可以顺利执行完毕的案件。
雷波县人民法院处理一起劳务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达成了和解,约定了支付全部劳务费的时间,但到期后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申请人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承办人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卡与微信,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同时表示其目前无银行存款,难以支付案款,但是在云南有一工程项目因某公司结算程序复杂等原因尚未结算款项。执行员遂迅速联系该公司,并向该公司表明来意,说明现在执行困境。该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处理被执行人的涉执案件,并加快审批程序,及时的将款项支付给被执行人。不久后某云南公司就将案款支付给了被执行人,促成此案顺利执结。此案便是“执行难”的具体表现,被执行人名下无直接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通过其他方式可以兑现自己的债权,从而履行完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相反,在另一起劳务受害者纠纷中,雷波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当事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又无法联系,导致该案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当执行员向给申请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执行过程后,当事人给予充分肯定和理解,同意此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并把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处理。
所谓的“执行不能”,并不是法院在结案以后就不再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而是在结案后,一旦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系统反馈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人民法院会恢复此案的执行。因此,在发生“执行不能”困境时请大家多多理解,人民法院也会全力以赴让广大群众的胜诉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