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家的房子被拆迁了,我年老体弱又多病,现在眼患白内障需要医治,请法官为我主持公道,让我儿子将拆迁款拿给我看病。”年过八旬的原告胡某连颤颤巍巍地对法官说。近日,筠连县法院受理了一起八旬老人胡某连起诉小儿子詹某奎和儿媳妇吴某碧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的案件。
原来,原告胡某连是筠连县筠连镇垫泥村的村民,其宅基地和房屋属于渝昆高铁筠连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范围。房屋被拆迁后,原告胡某连跟随大儿子詹某全居住,但其小儿子詹某奎(被告)在领取发放的征收安置补偿费用后,未将属于原告胡某连的部分补偿费予以给付,原告胡某连遂将小儿子夫妻二人诉至筠连县法院。
考虑到本案属于家庭内部的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为切实化解矛盾,保障老人合法权益,修复破裂的家庭关系,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促使母子言和,二被告同意给付原告胡某连8.8万元并当场兑现。
调解结束后,原告胡某连对法官做调解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表示由衷感谢,法官也叮嘱这位八旬老人保重身体,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宣讲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以法治促进和谐,以和谐践行法治。
(史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