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乐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研判推进会。乐山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员、全市11家基层法院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审判管理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乐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航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基层法院结合省高院《2023年审判管理工作考核项目评分细则》《2023年案件质效重点指标考核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对照2022年度质效短板提出提质增效的计划措施。会议围绕审判质效指标特别是“案件—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进行了交流研判。 刘航副院长就贯彻落实省高院“1+6”审判管理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案件—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机制提出了要求。 会议强调,要确保案件流转高效畅通。强化案件流转节点全程监控,持续抓好长期未结案件化解。要确保纠纷实质化解。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标的导向作用,落实“示范诉讼”机制,规范提升执行领域效率,减少执行衍生案件。要确保监管全面精细。强化“四类案件”、类案与关联案件监测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文书、庭审、案件质量评查。要确保数据分析服务到位。强化审判态势分析,提升“数助决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