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远县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并多管“闲事”灵活化解三方矛盾纠纷。
【案情回顾】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申请执行四川某商贸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官黄小平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2辆皮卡车,并责令其交付车辆到法院执行局,但车辆在交付过程中,被案外人廖某阻拦,廖某声称2辆车因被执行人欠付工人工资已被抵押给自己,且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与此同时,廖某让6名农民工坐在车上,拒不交出车钥匙、行驶证等。
【多管“闲事”】从法律关系上讲,抵押车辆没有在车管所进行抵押登记是不能对抗法院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的。依此,黄小平法官本可以对案外人廖某妨碍司法秩序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等措施,但为顺利推进案件执行,实现“三效统一”,且涉及到农民工讨薪问题,便决定多管“闲事”,化解三方矛盾纠纷。
【化解矛盾】基于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申请执行标的较小的实际情况,黄小平法官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提出了扣押其中1辆车拍卖进行受偿,解除另1辆车查封措施,交由廖某与被执行人协商处理的方案,取得了三方一致同意,最终,被执行人承诺下个月支付欠付工资且该商贸公司股东签订了个人连带保证责任承诺书,至此三方矛盾纠纷成功化解,也解决了农民工讨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