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乐山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乌建英、刑一庭庭长刘平一行4人到井研县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专题调研。井研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刚陪同,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参加座谈。
会上,李刚就井研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第一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坚持学深悟透,提升认识新高度。通过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和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专题学习会等形式,迅速传达学习全省法院第一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环境资源审判理念,准确把握环境司法新问题、改革新要求,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使命感与责任感。 强化组织建设,适应工作新要求。整合健全审判团队,按照一名刑事法官、一名民事法官、两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与雅安汉源法院、五通桥区法院分别签订《关于跨流域区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茫溪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备忘录》,探索 “纽扣”法庭建设,协同开展环境资源案件的委托送达、调查取证、巡回审判、生态修复等,共建生态安全格局司法服务网。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绿色新发展。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强化罚金刑的适用;开展涉环境资源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确保该类案件的资产清查到位、执行到位;妥善审理土地使用权纠纷,促进耕地保护与修复;围绕“百里产业环线”“百里粮油走廊”等重点项目,依托“五色法庭”,在集益镇、宝五镇设立法官工作站、在湿地公园设立巡回审判点,提供专业司法服务,建立环境保护司法阵地。 坚持创新引领,回应群众新期待。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建立涉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与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分析研判环境保护问题,推进多元化解纷;以“橘乡法先锋”为载体,建设生态保护宣传队伍,常态化开展宣传,凝聚群众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共识与合力。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打造“天府粮仓”丘区样板环境资源审判特色亮点、建立岷江-茫溪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乌建英一行充分肯定了井研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完善协同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协同保护机制的作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为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绿色屏障。 强化创新探索。结合“百里产业环线”“百里粮油走廊”、耕地保护与修复实际情况,深挖地域特色,围绕环保、生态、文化打造独具特色的司法品牌,为环境司法事业发展提供井研样本。 注重经验总结。提炼环境资源审判、司法修复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工作经验,加强对碳排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新类型案件的分析研判,结合“六优”司法精品工程,多领域、多途径展示环境资源审判成果。
李刚表示,井研县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培育司法品牌,强化司法宣传,提升环境司法影响力,为环境资源保护和绿色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