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县设区后,宜宾市叙州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领域的争议数量不断上升、行政审判领域更加广泛、被诉行政主体级别更高、行政争议化解难度更大。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及行政机关对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需求,“叙州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于2020年4月16日,在叙州区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区司法局负责人、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法学教授、律师、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代表共20余人参加成立仪式。
叙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伍崇辉出席并讲话。成立仪式上,区法院副院长杨晓东与区司法局副局长胡孝兰分别代表双方会签了《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宜宾市叙州区司法局关于推动叙州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在随后的座谈会上,6位特邀协调化解员对该中心的成立给予高度赞赏,表示将对化解中心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并就中心工作机制、工作内容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诸多良好的意见与建议。参会的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其他同志就相关具体工作也进行了交流发言。
“叙州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由区法院主导,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负责,并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教授、人民调解员、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借助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知识、经验及技术等共同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纠纷。中心实行“1+4+3”工作机制:“1”即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这一平台;“4”即涵盖“行政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行”四个阶段;“3”即贯穿行政诉讼“诉前、诉中及诉后”三个环节。主要工作为“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诉中、诉后协调化解,非诉案件裁执分离,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及行政复议意见通报反馈,联合调研及突出问题分析,司法与行政联席会议,组织庭审观摩与法治宣传”等八项内容。旨在通过诉源治理及多元解纷,加强“府院联动”,达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助推依法行政、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目标。
党组书记、院长伍崇辉表示叙州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是叙州区法院新时代坚持和发展 “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又一新模式,同时也是在行政争议纠纷领域开辟的诉源治理新战场。希望通过与司法局等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各类力量,形成优势互补、多方联动、广泛参与、有效监督的行政争议类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格局,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杨晓东 阳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