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定要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广场上锻炼一定要注意周边环境,尽到自身安全注意义务”。3月3日,市中区法院苏稽法庭调解室里,案件承办法官向原被告双方耐心建议,并在其见证下,年过古稀的罗阿婆当场收到了30000元赔偿款,一起未成年学生撞伤老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临走时,罗阿婆双手合十,不断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据悉,两年前的一个傍晚,罗阿婆在村委会休闲广场上散步,被广场上打篮球的两名未成年学生撞倒受伤,致右股骨颈骨折。但报警后,两位学生监护人不仅拒绝将罗阿婆送医治疗,而且拒绝支付任何费用。经过长达两年的协调,仍未达成一致协议。无奈之下,罗阿婆在2022年春节前将两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诉至市中区法院。经承办法官辩法析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共同赔付36800元的调解协议。因年关将至,其中一个学生又是单亲家庭,经济相对困难,承办法官提出了分期支付,若逾期将承担违约责任的赔偿方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认可,最终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虽案已结、但账未清,承办法官在日常忙碌之余仍记挂着该案。眼看尾款支付时间将近,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当事人,才得知一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按期还款。经过多方协调,承办法官终于联系上该当事人,要求其待客观原因解除次日即支付完剩余款项。同时,向原告耐心解释后,原告同意放弃违约金。该当事人也遵守约定,借钱凑齐了欠款,于是便出现了调解室的一幕。 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开通涉弱势群体绿色通道以来,针对调解案件,推行跟踪回访制度,督促原被告双方履行法定义务,从源头上缓解执行压力,收到了良好效果。 法官提醒
利用公共场地进行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应尽注意义务,随着全民健身活动的密集展开,使用空置场地休闲锻炼的人员不断增多,稍不留心,意外碰擦的事故时有发生。对于中老年人,身体素质及平衡能力相对较弱,一旦发生碰撞,损伤程度远大于年轻人。在使用公共场地休闲锻炼时,应注意自身行为的边界,对周遭环境尽到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