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近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提升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砾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中院民二庭庭长余发会通报了近期营商环境测评“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情况,听取了各县(市、区)法院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系统安排部署了营商环境迎评提升工作,并对模拟测评工作开展了专题培训。各工作专班对照要求,分别现场组织模拟测评,并就下一步指标提升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2022年以来,市中院牵头负责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指标有所改善,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不足,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找准了指标评价短板弱项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做好执法办案、协同配合、查缺补漏、探索创新等工作,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会议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要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意义,树立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事关营商环境”理念,站在干部纪律作风方面看待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做好“立、审、执”全链条诉讼服务。要结合各方测评意见建议,采取务实管用工作举措,补齐短板弱项,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优化“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评价指标。要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判后回访释疑”等活动,通过“商事案件巡回审判”等方式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庭审现场变为普法课堂,通过线下、线上全方位、立体式展现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措施和成效,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调研督导,切实解决制约指标提升的瓶颈问题,助力建设更加公平公正、高效便利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中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专班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法院负责同志、联络员参加会议。(顾 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