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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涉“枪”案 以案普法进彝乡

来源: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作者:周娟 王君适 发布时间:2023-02-24 14:12:11

2月23日下午,马边法院在三河口镇先家普村以巡回审判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吉候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村组干部及周边群众等80余人旁听了庭审,让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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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马边县公安局民警在三河口镇涉水坝村4组被告人吉候某某家中查获2支疑似火药枪并依法扣押。2020年12月17日,经乐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两支可疑枪支进行鉴定,量子枪支均能有效击燃底火,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吉候某某违反国家对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二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宽处理,判处被告人吉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扣押在案的枪支二支,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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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院共审结涉枪支刑事案件54件67人,其中非法制造枪支罪34件、占比62.96%,非法持有枪支罪21件、占比38.89%。本案在案发乡镇进行公开审判,用村民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有效打击了非法持有枪支犯罪行为,切实增强了群众对涉枪支、弹药等物品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认识,进一步提升了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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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法检两院联合开展“两院行”普法活动,向群众宣传了环境资源保护、农民工维权等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更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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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马边法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为平安马边、法治马边贡献法院力量。

(周娟  王君适)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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