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中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有效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促使案结事了。
原告杨某诉被告赖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双方离婚后未对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原告杨某多次向被告赖某提出要求对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车辆进行分割,均无果后,遂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该夫妻共同财产。
承办法官拿到卷宗后,通过阅卷及开庭审理,了解了案情,并本着一心为当事人着想、着力积极解决问题的心态,在庭前、庭后多次从法理、情感等方面向双方释法说理,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本案得以调解结案。原、被告并约定好时间,在法院的见证下进行了案款交接,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事情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近年来,市中区法院慎重解决家庭纠纷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兼顾法理与情理调解,促使当事人重拾温暖,真正实现一审服判、定纷止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张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