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中的高某某当众认下泰某为干爹,双方形成了一种“干父子”关系,如果泰某的资产都是合法取得,在其去世之后,作为干儿子的高某某能否继承泰某的遗产呢?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的主要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高某某能否法定继承泰某的遗产呢?答案是不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当中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并没有所谓的“干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干子女”的区别很好理解,主要在于是否与夫或妻一方存在血缘关系。
现实生活中遗产法定继承的纠纷时有发生,近日,井研法院妥善调解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回顾
宋某根与妻子税某生育二女宋某庆、宋某晴。2012年11月22日购买房屋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税某名下,属于税某单独所有。税某于2022年12月26日因病病故,税某的父亲、母亲均先于税某死亡,宋某根、宋某庆、宋某晴对房屋分割产生分歧,宋某根于是将宋某庆、宋某晴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该房屋。
案件审理
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了解双方的分歧,并于立案后第二日组织调解。双方到达法院后仍然互相斗气、言语激烈。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乡土民情养老尽孝讲到法律规定、公序良俗,从手足亲情同气连枝讲到相见一面少一面,要给子女做榜样,经过多番苦口婆心的劝解后,终于让他们明白了亲情的重要性。双方情绪逐渐平和,纷纷表示矛盾在于斗气,不在于分割房屋。通过调解,宋某庆、宋某晴均表示自愿放弃其依法应当继承的份额,并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心语
何为法定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和第13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俗话说亲情是润物的细雨,财物有价,亲情无价,不要让遗产“争夺战”,消散殆尽了家庭原本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