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法院成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顺利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宋某和蒲某因感情破裂到法院诉讼离婚,经过叙永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蒲某每月支付宋某与蒲某之非婚生子宋某某生活费500元。判决生效后,蒲某一直未支付任何费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宋某向叙永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宋某某生活费共计6000元。
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迅速采取行动,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蒲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蒲某声称自己并不是不支付,只是自己每个月的工资有限,除了自己的生活开支,所剩无几。在此情况下,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蒲某有一银行账户内有足够的银行存款,及时将其银行账户冻结。同时执行干警以案说法,既充分告知履行抚养义务的必要性,又详细解说强制执行的威力,如其不主动履行,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的教育引导下,蒲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于是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将抚养费6000元交至法院账户。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到宋某手中,这起抚养费案件终于圆满结案。
本是一件蒲某应积极履行义务的普通抚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的拒不履行导致申请人费时费力拿不到案款,最终通过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助力案件圆满结案。
目前,法院总对总查控已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各地的银行、互联网银行、车辆、不动产、工商、民政、证券和保险等信息,随着这些利器的陆续上线,实名制的普及,信息的共享,诚信社会的建设,被执行人的财产将无处遁形。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