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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法院:现勘调解进乡村 普法答疑促和美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作者:田明耀 喻靖玲 彭屏 发布时间:2023-02-21 10:18:28

2月16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一行到双谊镇五里村现场勘查并调解一起土地侵占纠纷案件,并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增强村民耕地保护意识,用实际行动保障粮食安全。该村村社干部、村民等20余人参与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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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田等三人与被告周某明、周某兵、毛某英三人原系一家人,后分为两家。因G247道路施工,周某明宅基地被征用,周某明重新选址新建住房。在建房之前,三被告未与李某田协商,就占用其耕地动工修建。李某田找到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未果。2021 年6月7日,双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后,李某田在协议上签字,被告没有签字,经双谊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催促无果。李某田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将非法建房侵占的承包土地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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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纠纷涉及问题较多,需要实地勘查,并邀请村社干部、村民代表参与见证,视情开展调解。

当天上午,该庭法官一行前往五里村,对该土地侵占纠纷案发地开展现场踏勘。法官现场对土地的权证进行核查,并对边界进行丈量,查明案件事实,明确过错损失,为化解纠纷打好基础。与此同时,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争议焦点多、分歧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决定,择日再行调解或开庭审理。

随后,法官结合中央刚刚公布的一号文件,借助土地征收、失地农民补偿、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宣讲了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希望村民提高法治意识,不要弃耕抛荒承包土地,更不能随意占用耕地,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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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别人借了我的钱,要不回来了,可以告他吗?”“老人年纪大了,子女都不管,咋个办?”部分村民自身遇到的问题向法官进行法律咨询法官热心解答并提出对策建议

(田明耀 喻靖玲 彭屏)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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