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法院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夯实诉源治理工作,对涉老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于2月6日下午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2年年底,九旬高龄的何某某骑着电动车与谌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后受伤住院,双方因赔偿发生纠纷,何某某委托其孙子作为代理人将谌某诉至法院。在庭前调解过程中,双方就本案是否适用机动车交强险法律规定发生严重分歧。
为进一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一是以利益平衡为调解原则。兼顾原被告利益,在明确事故责任的同时,充分考量原告受损程度和被告履行能力。二是灵活适用法条,彰显司法温度。结合芦山本地绝大多数三轮车无交强险的实际情况,调解中并未机械适用交强险的法律规定,努力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调解方案。三是善用调解方式,采用背靠背调解方法。向原告方释明被告主观不愿买与客观不能买交强险是法官裁判被告是否承担交强险责任的重要考虑。同时对被告释明原告已耄耋之年,因伤致生活困苦的状况动之以情,明之以法。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和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被告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起纠纷在庭前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