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理念,富顺县人民法院代寺法庭于近日调解了7起涉及少数民族同胞的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彝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2021年,原告克惹某某、李拾某某、吉克某某等七名彝族同胞经他人介绍,向被告叶某共计缴纳了10万余元的学费,用于B2车型的驾驶培训学习。之后,被告叶某无法为原告提供培训服务,原告便要求被告退还学费,被告叶某以各种理由延迟退还。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叶某退还相应学费。
【处理结果】代寺法庭法官窦雨在了解案情后,及时与被告叶某进行联系,经过多次沟通及释法明理,原被告双方于开庭当日同意协商调解,但由于被告叶某在外地,法官便通过建立微信群聊进行沟通调解,因原告不识汉字,法官便指导帮助他们使用微信文字转语音功能。最终,在法官的耐心释法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叶某分5期退还原告学费,且先行支付案件受理费,由法庭退还给原告。
近年来,代寺法庭始终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将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审判业务中,依法公正审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案件,努力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司法氛围。(窦 雨 张睿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