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偶然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聊天软件,看着网上有很多年轻女孩以耍朋友为由让男生花钱,自己便萌生了在网络上以离异女为人设的想法骗钱。说干就干,何某立即注册修改信息,积极在软件中寻找“猎物”。
而男子王某想在网络上寻找真爱,便在某社交软件注册了一个账号。不久后,一个头像年轻漂亮的何姓女子便主动发来了好友申请。对方称自己是单身离异,想找一名对象,两人很快便在网络上确定了恋爱关系。确定“恋爱”关系后,何某以结婚为由开始哄骗王某,以吃饭、买药、买衣服、租房子等各种理由多次让王某对其进行微信或支付宝转账,共计四万四千余元。
在二人“交往”期间,王某多次邀约女子线下见面,但是每一次到了要见面的前几天,何某总是会以各种理由推脱,当对方提出视频要求时,何某便以一百元一次的价格让身边的女性帮忙接视频。渐渐的王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便到龙凤派出所报警。
2023年1月,叙永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法院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全案事实及被告人退赔部分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责令被告人何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害人王某退赔34680元。现该案件已生效。
法官提醒:现在很多诈骗分子都在各类交友软件上添加好友,并且在添加成功后频繁与你聊天,让你对其产生信任,有些诈骗分子甚至会对你关怀备至,与你确定恋爱关系,让你对他(她)的信任更深。在网络交往过程中,涉及经济往来时,应提高警惕,多加防备,擦亮双眼,捂紧钱包,不可盲目听信对方言语,不要被“网恋”冲昏头脑。
(姜平 李跃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