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是资不抵债、丧失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安全退出市场的主要途径。龙马潭区法院运用破产案件审判让“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司法服务和保障供给侧改革,采取有效识别和“执转破”,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程序等措施,依法促进市场主体再生或有序退出。
2017年12月28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指定龙马潭区法院审理魏某与天源公司破产清算案(涉及50多人9000余万债权)。天源公司是2010年特兴镇政府招商引资企业,随后公司修建大量厂房,开始生产经营。2016年天源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原厂区约48亩的土地使用权,因招商引资、价款支付、行政管理致土地手续未办理。2018年8月,龙马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诉请天源公司、特兴街道办解除土地出让合同、返还土地、赔偿损失。
协调联动,构建良性互动
针对天源公司案,为避免机械办案,龙马潭区法院向区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区领导及时批示和召开两次专题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协调特兴街道办款项支付合法性和遗留问题方案,加快案件推进实质化,形成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和司法建议的“跟踪反馈机制”,共同维护了招商引资政策的连续性、营商环境的保护、政府管理行为的合法性、破产重组的经济性。2020年4月8日,破产管理人泸州致正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结清土地出让金5659080元,为破产案件审判奠定良好基础。
破产案件的审理,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协调与司法联动相结合原则,建立由法院与只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联动协调机制。统筹破产案件的相关工作,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明确各部门的职权职责,解决破产案件工作指导与协调、职工安置、突发事件和维护稳定等问题,确保破产案件审理工作顺利推进。天源公司案,法院以个案经验为契机,向当地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促成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的建立,开启了联动联席会议交办任务、成员单位限时办结联动处理化解疑难问题的企业破产工作新常态。
审管畅通,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
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建立破产审判机构,配齐配强破产审判力量,确保破产审判的专业化,优化破产审判团队考核体系,提升审判效率。畅通破产案件进入诉讼通道,“移得出、立得上、破得了”的“执转破”程序衔接通道,让破产审判进入“良性循环”。在专业审判团队指导下,天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有序接管债务人财产、资料,有效整合利用前期执行查控信息,延伸调查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防范债务人逃废债务,召开债权人会议,招募投资人等,努力实现破产财产利益最大化,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双赢。
讲好破产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
加大破产案件审判的释明力度,向各方当事人阐明破产制度内涵、明确破产程序要求,充分运用新媒体扩大宣传面,让每一个破产案件的审理都成为普及和宣传破产知识的公开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坚持常态、专业化破产审判不放松,破产审判让“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促进市场主体再生或有序退出,运用法治方法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途径,增强自贸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竞争力,助力构建自贸法治营商环境。(马均 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