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3日在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犍为法院院长刘晓明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 全院共受理案件5458件,审结5372件,分别比上年减少10.33%和10.97%,收结案数均居全市第三。
2022年 全院法官人均结案218.37件,居全市第三;服判息诉率97.73%,居全市第二;
2022年 犍为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等多项指标持续保持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
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犍为县人民法院办理案件入选“全市法院典型案例”和“全省养老诈骗十大典型案例”。
获得国家级表彰表扬个人1人次;获得省级表彰表扬集体2个、个人5人次;获得市级表彰表扬集体4个、个人15人次;获得县级表彰集体1个、个人35人次。
建立“选好苗、育好苗、管好苗、用好苗”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培养任命35岁以下中层干部13名,努力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不断增强干警的纪法意识、廉洁意识,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司法作风持续向好,全年无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坚持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
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55件,审结253件,结案率为99.22%。判处罪犯406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380人,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16人,10年以上(含10年)有期徒刑10人。
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件8人,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25年,其余7名被告人被判处19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法审理蔡某某等涉黑涉恶案件
依法审理王某等24人开设赌场犯罪案
严惩涉毒品犯罪,受理涉毒案件42件50人,审结42件50人。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关联犯罪,受理相关案件41件66人,审结41件66人,罚金共计90.1万元。积极践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受理贪污、受贿、行贿案6件6人,审结6件6人。
依法审理乐山市首例养老诈骗案
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4人,审结9件14人,在未成年人判后帮教基地开展判后帮教回访3件次;针对未成年女性被性侵案件向妇联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回应。
在“海棠花开·青葵”未成年人判后帮教基地开展判后回访帮教
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
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791件,审结3785件,审结率99.84%,其中调解、撤诉2590件,调撤率68.45%。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审理四川永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破产案件12件,促成2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化解债务总额5356万余元,安置职工90人。优化金融法治环境,审结民间借贷、借款合同案件635件,实现债权2.12亿元。注重民生权益保障,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抚养、赡养、离婚等家庭纠纷1021件。将审理物业服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作为重点民事批案,妥善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322件,租赁合同纠纷124件。
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受理执行案件1408件,执结1403件,结案率99.64%,实际执行到位标的1.59亿元。司法拘留12人,纳入失信人员426人次,公开曝光失信人员59人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2期,传唤被执行人260人次,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财产强制措施2000余次,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立案侦查3件3人,判处刑罚1人。开展“嘉州亮剑”“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等专项行动,执行到位298万元,为55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136万元。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额9.35万元。
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
依法审结污染环境以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7件,判处罪犯11人。在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将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引入认罪认罚制度,把主动积极履行生态修复赔偿作为认定被告人认罪悔罪必要条件,鼓励被告人在判前主动履行损害赔偿,进行生态修复。推进与检察院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联动协作,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基地,判决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共计3.89万余元,用于增殖放流鱼类。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当好法律参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指导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6次,促进出庭应诉行为规范化。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为我县“3P”项目推进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相关行政协议的签署当好“法律参谋”,预防法律风险;针对征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程序不合法、未批先征等问题,参与县政府专题会议38次,向相关部门提出口头和书面法律意见、建议95条;为新型工业基地建设中因征地引发的信访问题和行政赔偿等提供法律指导11次;参与我县问题楼盘化解工作专题会议27次,对问题楼盘化解的程序性、法律性问题提出65条针对性的指导意见,目前已受理涉问题楼盘企业破产案件2件,正在审理中。
积极推进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5个基层人民法庭全部实质化运行、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法庭、化解在基层。吸纳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部门、劳动仲裁部门、律师等行业精英组成调解专家组,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室,建立“点单式”纠纷解决机制,为诉前调解当事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在县委政法委的主导下,从基层抽调5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年龄在50岁以上的老同志,组成“50+”调解队,打造“50+”纠纷多元化解线下平台,助力纠纷解决。主动与县总工会、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纠纷多发领域的行业协会等建立常态化联系,适时对人民调解员开展司法确认培训和调解培训。调解平台共调解案件1766件,调解成功1515件,调解成功率86.03%,其中司法确认15件。
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将法院工作紧扣“工业强县、文旅兴县”主题,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注入新动能。助力“现代化农业园区创新区块”建设,旅游法庭、航电法庭、工业园区法庭、茶事法庭巡回指导本地特色经济产业依法进行生产销售、品牌维权23次;助力“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创新区块”建设,结合“花季之旅”“荷花节”“茉莉文化艺术节”“柑橘文化旅游节”等旅游宣传活动,巡回化解涉旅游纠纷34件;院长带领“茉莉花法律服务问诊团”到企业提供问诊服务17次,解决法律问题21个,增强了企业员工法治意识,助力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
深入普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茉莉花•小绿芽守护团”深入我县8所学校开展以“拒绝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主题的法治讲座12场次,受教育学生上千人。
邀请学生到法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3次,参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科技法庭,观摩案件庭审,在法官指导下参与模拟法庭活动,扮演庭审中的不同角色,亲身体验法律的威严。
深入社区、乡村、敬老院普及防范养老诈骗知识4次,发放普法资料1200份。
与县妇联、县关工委、团县委、县教育局在玉津小学联合挂牌成立“海棠花开•犍为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在家庭、学校、社会之间架起无缝沟通的桥梁,开展教育指导活动3次,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开展。
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工作,先后3次组织公职人员共计100余人次到法院旁听贪污、受贿等腐败犯罪案件庭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推送普法信息267条,拍摄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微视频3条,在乐山电视台“乐山政法”栏目播出,广受家长好评。
坚持接受监督、改进工作
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坚决贯彻落实县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主动汇报工作,专题汇报民事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等工作,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加强代表联络,及时向代表发送联络信息。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21人次。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向县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跟进办理、逐项落实。邀请见证执行3人次,邀请政协委员参与调解3人次,调解成功率达100%。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次,办理检察建议32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优化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开展律师与法官互评,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80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70.60%。
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犍为县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聚焦执法办案,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优化队伍建设,扎实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县委“工业强县、文旅兴县”发展战略、“重大产业项目提升年”经济工作主基点,全院干警“实干争先”,高效落实目标任务,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