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乐山市法院“海棠花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团队工作座谈会在乐山中院“至乐书屋”召开,乐山中院和全市11家基层法院“海棠花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参会。会议由乐山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海棠花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负责人苏微颖主持。乐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邓鹏,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乐山中院研究室主任、“海棠花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团队成员何洪兰通报了2022年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11家基层法院“海棠花开”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分别就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乐山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海棠花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团队负责人苏微颖就团队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品牌是推动工作的牵引力,乐山法院以“海棠花开”品牌建设为切入点,目的就是在于建立一支高水平、高质量的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团队,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少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市少审团队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立足审判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确保少年法庭实质化高效运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夯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体系和理论支撑。要延伸审判职能,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全市少审团队要深度参与综合治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延伸法院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到“共享”“共育”“共防”“共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当中,推动更高水平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建设。要聚力全市资源,助推“海棠花开”少审品牌生根结果。探索打造适合复制推广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模式,逐步推行于乐山全市法院,争取在“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上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