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上午,一位步履蹒跚、神情急切的老人站在隆昌市人民法院门口徘徊。看到老人走路颤颤巍巍,值班法警和立案庭干警马上上前搀扶。
经了解得知,老人姓李,双耳失聪、不识字,自言自语声称,小儿子对其不赡养,要起诉他,但未携带相应证件和资料。考虑到老人身患残疾,存在诉讼困难,立案庭干警立即通过公安机关协查到老人为普润镇斑竹林村二组人员,并决定陪同老人回家实地了解情况,以便做好诉讼服务工作。
驱车半小时后,立案庭干警到达老人家中。通过听取老人及其家属和邻居的陈述,得知老人已93岁高龄,因年老失聪,意识有些模糊,性格较固执,对丧失长子后的忧伤一时难以释怀,忧郁成疾。次子李某某一家人尽心尽力照顾老两口,确实不存在不赡养老人的情况。
立案庭干警耐心告知家属要妥善处理家庭琐事、关心关爱老人的身体健康和心理状况,避免老人单独离家外出,并与该村党支部书记积极沟通,请他们多关心,多留意。
隆昌市法院立案庭干警为耄耋残疾老人提供暖心服务,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隆昌市法院下一步将结合“作风能力专项提升行动”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张 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