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郑某夫妇正在卖果果儿……”,2月4日(正月十四)中午11时,东坡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急切的电话,正在亲戚家聚餐的执行干警赵玺、张帅立即奔赴执行地点东坡区秦家镇。
基本案情
中午12点22分,执行干警仅用了1个多小时便到达了现场,发现正如申请执行人所言,收购水果的货车正停放在被执行人郑某夫妇家门外,收购人正准备将大量的水果春见装车运走。
郑某夫妇欠陈某某饲料款18万余元一直未付,经申请执行人了解郑某夫妇今年果树有收成,打听到郑某夫妇打算在春节期间将果子卖出后立即向法院提供了执行线索。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一方面秉承善意执行理念,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还款。另一方面,执行干警也向被执行人表达了若不将此次卖出水果的收益偿还欠款,东坡法院将依法扣留并将该批水果进行变卖。
“我们本来打算卖了这批水果就偿还陈某某钱的,但我身上还有其他债务,且果园里大部分果子属于我母亲的,我也只能尽我所能,偿还部分账款。”郑某夫妇说到。
执行干警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双方意见,最终,郑某夫妇当天拿出5千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并承诺大年十五当天再支付3万元,双方就剩余欠款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经电话回访,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称在大年十五当天她又收到了欠款3万元。“正月里讨债已是不易,休息时间打给你们,你们还第一时间前往执行,真的十分感动,真诚感谢东坡法院执行干警们。”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变卖。
法官有话说
卯兔年扉页已全面开启,不论今后是千里之外的奔波,亦或是夙兴夜寐的坚守,全体执行干警将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魄力,竭尽所能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于无声处谱写华章。
(杨云 曹澜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