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的通知》要求,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
下午16时,宣誓仪式开始,党组成员、政治部(督察室)主任文倩宣读了任免职文件,党组书记、院长谢国刚为新任职干部颁发任命书并为退出中层干部岗位的周华同志送上鲜花,感谢她二十余年如一日立足刑事审判一线,兢兢业业、履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创造着不平凡的业绩。
奏唱国歌之后,面向国徽,由新任职干部代表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东升领誓,左手扶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三名新任职干部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铿锵洪亮的誓词响彻全场,诠释着履职尽责的使命和担当。仪式结束后,新任职干部作了任职发言,他们表示将铭记宪法宣誓誓词,积极践行宪法精神,廉洁自律,秉公用权,为开创屏山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党组书记、院长谢国刚表示,希望新任职干部一是要对党忠诚,坚持法治信仰,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要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坚持学以致用,真正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本领、推动工作的能力。三是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以饱满的精神和良好的风貌做好新工作。四是要遵规守纪,保持清廉本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屏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绍远主持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