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赵春梅同志荣获乐山市“践行十爱.德耀嘉州”先进个人表彰。
获奖证书
近日,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表彰乐山市“践行十爱·德耀嘉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沐川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赵春梅同志榜上被评为先进个人。
荣誉在前,使命在肩,感谢组织,感恩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关爱,定当以此荣誉激励自己,保持热爱,奔赴山海!
事迹材料
赵春梅,女,汉族,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沐川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痕迹检验副高级工程师,警务技术二级主管。多年来,她荣立三等功两次,荣获过“乐山市青年卫士”、“乐山好人”和“乐山政法先锋”的光荣称号,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获得嘉奖。
赵春梅同志是全省为数不多的女刑警大队长,也是目前乐山市唯一的女刑警大队长,从警23年来,一直奋斗在刑侦工作一线。
头顶国徽、肩负维护社会平安的圣神职责,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爱国情怀投入到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工作中,忠诚履行着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
面对错综复杂的案件现场,她是勘验分析的专家;面对破碎腐败的尸体,她是法医的好帮手;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她是冲锋在抓捕前沿的战士;面对弱势的受害人,她是可亲倾诉对象。
多年来,赵春梅同志共勘验各类案件现场3000余起,其中杀人、抢劫等重大案件现场上百起,提取各类痕迹物证5000余件,其近20年来主勘的命案侦破率达到了100%;主办或参与了沐川县近20年来的所有重特大案件的侦办,并在大部份案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赵春梅同志当先锋、打头阵、作表率,她的故事里既有惊心动魄案件侦破,也有如涓涓细流般的倾心付出,她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展现出了新时代爱国、担当、尽责的人民警察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