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法院执行局联合先市法庭法官,依法快速执结了一起涉残疾人的扶养费纠纷案件,有力地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王某与朱某扶养费纠纷一案,2022年6月经合江法院判决,朱某从2022年7月起,在与王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每月月底前支付王某扶养费500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未按期履行义务,王某遂向合江法院申请执行2022年7月至9月的扶养费,经执行,朱某支付了该期间的扶养费1500元。之后,朱某仍未按判决继续履行义务,王某只好再次申请执行。
执行中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系残疾人,行动不便,且平日里家中仅有其一人。为彻底解决王某今后扶养费问题,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经与二人所在村的网格员联系,了解到朱某春节期间已返回家中。于是,执行局法官立即与该案原审判法官、网格员一同来到二人家中执行该案。一方面法官告诫朱某,对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将会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另一方面对其进行劝说,表示妻子王某身体情况比较特殊,作为丈夫更应给予更多的关爱。
在法官的释法和教育下,朱某愿意一次性支付接下来6年的扶养费用3.7万元,且随后立即进行了兑付。同时,朱某也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常年在外务工疏忽了对家庭的照顾,今后将会与王某互相扶持,不会再出现未按时履行扶养费的情况。
近年来,合江法院积极探索执行举措,建立执行局与审判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提高找人查物的效率,维护法律权威,保障民生,实现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有效融合。
(王梅 杨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