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个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结合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活动,4月13日,在攀枝花市部分中学生开学第一天,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走进校园,为50余名初二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教育普法课。
当天,攀枝花中院刑二庭副庭长曹宇首先给同学们简要介绍了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国家安全的概念、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知识,“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随后,法官结合国家安全讲到同学们身边的校园安全。
法官围绕校园暴力的概念、主要表现形式、危害及如何应对校园暴力,进行自我保护进行。结合具体案例,重点讲解了青少年如何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
一是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远离危险,如不去陌生偏僻地、不赴矛盾约会地、不看热闹、不在野外游泳、不违反交通规则、不去网吧、KTV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场所。三是不交危险朋友。四是不猎奇,不碰毒品,不染黄色。五是接受家长、老师的监管。六是将人际关系告诉父母,不在外借宿。七是身陷危险,冷静面对,理性处理,如放弃财物、保护生命,虚张声势、及时转移,心眼明亮、牢记特点,智慧救人、量力而行。
“法治进校园”活动不仅有利于推动未成年人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增强其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更使学生们懂得了在危急时刻,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保护自己,保护一切!法治教育,我们一直在路上!(周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