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地邻之间因矛盾对簿公堂的情况并不少见,邻里矛盾看似琐碎,但处理不当,就会激化基层矛盾、扩大纠纷,影响群众正常生活。
本案原告胡某与被告陈某系同村村民。2015年,被告陈某等人为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及居住环境,利用了胡某的承包地修建道路。因修建道路而挖出的石块则被陈某堆放在了胡某的林地上。胡某主张在修建道路时,陈某明确表示要给予补偿,但多年过去仍未补偿,便挖断了道路,阻止车辆通行。陈某便先诉胡某,要求其将道路恢复原状。胡某随即又诉陈某,要求其排除妨害、清除石块并支付占用土地的补偿费用。两案均经青神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道路恢复了,但石块仍堆积着,心结也未解开。
“罗法官,判决书我收到了,判决书虽没有生效,但我认可判决书的内容,我该负担的诉讼费怎么交纳?年前,请法院的同志和胡某一起去看现场,我会按原告的要求及时把堆积在林地中的石块清理了”被告陈某说。
2023年1月17日,新年伊始,青神法院白果法庭干警与罗湾村的村社干部一同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法庭干警便组织各方查看现场地理环境,研判如何清除石块。
过程中,胡某与陈某因意见不同多次发生口角,导致现场混乱。法庭干警立马上前阻止双方停止争吵,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对双方耐心劝导,同时从客观角度解释了道路旁的部分石块一定程度上可起到堡坎的作用,为了道路安全和群众出行安全,不能随意清除。最终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均表示理解,胡某与陈某在法庭干警的组织下达成和解,由陈某补偿胡某款项,石块不再清除。两人握手言和,解开心结,最终可以暖心过年。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的故事妇孺皆知,地邻之间宽容礼让、和谐相处应被社会所提倡。青神法院干警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主动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