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州区法院对宜宾大家乐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不仅一次性执结13件执行案件,有效减少执行案件的存量,还成功化解各方矛盾,公平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叙州区法院审结的首例“执转破”案件。
宜宾大家乐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停止营业。因尚欠13案当事人大额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经宜宾中院对大家乐公司的执行案件进行破产审查后,裁定将该案移交叙州区法院管辖。2021年11月23日,叙州区法院裁定受理。2022年3月22日,召开大家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审查确认10户(17笔)无异议债权、相关债权财产担保情况及职工债权。
因大家乐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且不具备重整或和解条件,叙州区法院于2022年7月18日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该公司所欠债务已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清偿完毕。2023年1月9日,叙州区法院裁定终结该公司破产程序。
宜宾大家乐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的顺利审结,不仅是对破产清算程序的一次大胆探索,也有效推进了叙州区法院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深化破产审判机制改革、营造平等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等工作迈入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