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李法官,让我在年前拿到钱,这下能回家过个好年了”。年近八旬的当事人杨某某激动地说。1月18日,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隆昌市人民法院界市法庭积极作为,促使被告主动履行调解协议,为9名老人顺利拿回所借款项1.7万元。
2008年至2012年期间,因被告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先后向9名原告借款,未在约定时间偿还,原告经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李建积极与双方沟通,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协议达成后,被告仍一直未按协议付清欠款。
临近春节,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顺利拿到“辛苦钱”,回家过个好年,李建法官主动向9名原告了解被告款项支付情况,并多次电话联系在外地工作的被告履行调解协议内容,耐心的释法说理,最终被告承诺节前履行调解协议。
1月18日下午,案款发放现场,法官逐一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为其办理领款手续,过程有条不紊。一声声真挚感谢、一张张喜悦脸庞……在场的老人无不喜笑颜开,连连向法官道谢。
隆昌市法院将继续厚植为民情怀,把尽力为群众排忧愁、解难题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真切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罗建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