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为出发点,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持续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行动,切实将“助发展、保民生”理念贯彻到执行工作当中,让胜诉者过上一个温情好年。
高效执行暖人心,锦旗相送谢意浓
1月16日,当事人将一面写有“高效出击为企业保驾护航,执法如山给企业排忧解难”的烫金锦旗送到了执行局执行法官手里,简单的两行字却饱含着当事人最真挚的谢意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充分认可。
在某建材公司申请执行某建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应收工程款,在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后,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多种执行强制措施惩戒后,执行到部分案款,但因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于2022年9月裁定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1月13日,年关将至,因应收工程款被冻结,被执行人捉襟见肘、举步维艰,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将剩余未付款项转入法院案款专户。至此,该案21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执行法官不辞辛劳,竭力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的执行作风,受到了当事人高度赞扬。
暖“薪”助农,安“薪”过年
在张某某申请执行四川某建工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市中区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在乐山市多个建设项目中的质保金、应收工程款,在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后,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本院于2022年11月裁定终结该案本次执行程序。
1月16日,在债权冻结和法院惩戒的双重压力下,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来院当场支付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现金50000元。至此,一桩持续近一年的农民工讨薪案圆满执结。拿到期盼已久的血汗钱,张某某笑逐颜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在为弱势群体主持公道的同时,法院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节前执行不“打烊”,全力以赴保民生
在周某申请执行梅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当事人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分期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梅某仅支付1.9万余元后便不再履行法定义务。2021年10月,申请执行人周某向乐山市市中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但本院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仍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裁定终结该案本次执行程序。但是,“终本”不等于终结。此后,执行法官仍多次通过电话、工作微信与梅某沟通,不厌其烦地向其释法明理,并提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1月17日,梅某最终答应履行相关义务,并来院当场支付现金5500元、通过微信转账支付14500元。时隔三年,周某最终顺利拿到执行案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年关将至,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将通过“司法大拜年”专项行动等方式,持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将胜诉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让群众过一个舒心年。
(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