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破产超出大多数人的认知,也鲜有听闻医院破产的事例,但民营医院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核准登记准予执业并取得利润,属于营利法人,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应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进行破产清算。
近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宜宾爱迪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简称宜宾爱迪眼科医院)破产程序,由此宜宾市首例民营医院破产清算案宣告审理终结,也为宜宾爱迪眼科医院不长的运营生涯画上句号。宜宾爱迪眼科医院经营范围为医疗服务、验光配镜服务等,职工总数93人。医院因多种原因多年处于亏损状态最终停业,资产负债率达180%。经宜宾爱迪眼科医院申请,叙州区人民法院2022年1月24日依法裁定受理该医院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因该案系宜宾市首例民营医院破产案,对合议庭和破产管理人而言均无经验可借鉴,特别是破产财产处置中因医疗病历档案管理、库存药品(含麻醉药品)和医疗废弃物依法不得作为一般破产财产处置,合议庭及时主动向当地卫健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征询意见并提出司法建议,并主动要求管理人就该项工作述职,指导管理人大胆开展工作,本着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经多方比对询价,最终分别选定专业机构对医疗病历档案和药品、医疗废弃物进行妥善保管及处置,为宜宾爱迪眼科医院破产清算顺利审理终结排除了障碍,也为今后民营医院通过破产清算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积累了经验并进行了有益探索。
(何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