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尾随盗窃、顺手牵羊、入户盗窃时有发生,为提高群众自身防范意识,强化财务保管能力,近日,东坡法院公布三起盗窃案,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谨防小偷“冲业绩”。
案例一:
2022年10月12日,被告人邓某进入眉山市东坡区某裁缝店,将被害人莫某某的一部手机盗走,事后销赃获利1000元。经眉山市东坡区价格监测与认定中心认定,该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65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邓某犯盗窃罪,其系累犯且有犯罪前科,应当从重处罚。邓某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被盗财物已追退。东坡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对被告人邓某违法所得1000元予以追缴。
案例二:
2022年9月11日晚,被告人曲某某与木某某(另案处理)在眉山市东坡区某广场附近共谋盗窃他人财物,并伺机寻找盗窃目标。二人尾随骑自行车的被害人赵某某到东坡区某社区外,曲某某放风,木某某扒窃了赵某某手机一部,后将该手机以2100元的价格变卖并用于生活开支。经眉山市东坡区价格监测与认定中心认定,该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3200元。案发后,曲某某被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曲某某犯盗窃罪,其系累犯且有犯罪前科,应当从重处罚,曲某某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东坡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曲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对被告人曲某某违法所得2100元继续予以追缴。
案例三:
2022年9月18日晚,被告人吕某某在眉山市东坡区某餐厅一楼库房,利用换衣服之机,盗窃了被害人王某某存放在此的飞天茅台、牛年茅台各一瓶,以4000余元的价格变卖。2022年9月20日晚,吕某某再次盗窃了王某某存放于库房中的牛年茅台一瓶,以近3000元的价格变卖,经眉山市东坡区价格监测与认定中心认定,吕某某所盗窃的三瓶茅台价值9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吕某某犯盗窃罪。其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且赔偿被害人取得了谅解。东坡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吕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有话说:
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定期检查、更换损坏的防盗门窗,尽量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外出时,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提高警惕,保护好自身财物安全,不要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莫伸手,伸手必严惩。东坡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平安东坡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曹澜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