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法院渔门法庭“石榴籽”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三孩夫妻的离婚纠纷,在“石榴籽”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和劝说下,原告最终原谅被告,夫妻二人重归于好,三个孩子又有了完整的家庭。
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共同生活近20年,双方共育有两男一女。结婚初期,双方感情较好。近年来,由于被告经常喝酒,酒后经常打骂原告,对家庭和子女关心较少,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原告提出离婚后,双方家族多次协商未果,原告杨某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李某离婚,并要求处理三个子女的抚养问题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盐边法院渔门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所涉双方当事人均系少数民族同胞,遂将该案分流给“石榴籽”调解员刘万辉进行诉前调解。“石榴籽”调解员刘万辉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分别听取双方的想法和意见,在沟通中了解到原告杨某提起诉讼的真实目的是希望以此方式让被告李某改变不良习惯,承担起对家庭和对孩子的责任。于是,调解员结合自己多年处理婚姻矛盾纠纷的经验,劝解李某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作为丈夫要照顾家庭、体贴妻子、关爱孩子,同时也劝解杨某孰能无过,改过为贵,要给李某改过的机会,让三个孩子能够在和谐完整的家庭中健康成长。在“石榴籽”调解员刘万辉的多次耐心调解下,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就此改过,以后会多关心、体贴妻子来挽回妻子的心,会与杨某一起好好经营家庭,共同为三个孩子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原告杨某也愿意相信并再给李某一次机会,双方当庭和好。
夫妻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矛盾不可避免,当婚姻出现危机时,夫妻均应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冲动离婚,夫妻双方要正确面对矛盾、主动沟通,学会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共同构建幸福和谐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下一步,盐边法院渔门法庭将进一步完善家事审判社会化格局,用好用活“石榴籽”调解资源,实现多主体参与、多资源利用、多手段处理家事纠纷,形成家事纠纷化解合力,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杨红英)